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、打牢末端消防安全基础,湖南省衡阳市委市政府和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等职能部门积极探索、大胆创新,加快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步伐,全市187个街道、乡镇成立“消防救援所”,进一步打造“责任明晰、机制健全、齐抓共管、群防群治”的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新格局。
高度重视,迅速开展建设工作。支队贯彻落实部局《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》等文件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,推动市政府在衡山县召开全市基层应急能力建设现场会。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于新凡出席会议并讲话。会议要求要站在“讲政治、顾大局”高度,立足实际,精准发力,倒排工期,压茬推进工作。支队党委按照“试点先行、总结提炼、逐步完善、全面推行”工作思路,成立工作专班,党委成员带队,深入开展调研,主动对接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,深入试点乡镇实地考察,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特点、财政保障情况,合理规划、精心部署、科学评估,全力推动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。
因地制宜,分类建立多个试点。各地采取“搭船、借船、造船”等多种途径,依托小型消防站、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、应急办等资源力量,推进基层消防救援所建设,由乡镇、街道分管领导担任所长,应急办主任为副所长,并明确2名在编干部、2至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、消防宣传教育、专项行动摸排、初期火灾扑救等,统筹开展“防、消、宣”一体化工作。消防救援所接受属地消防救援大队和乡镇、街道的双重领导,工作人员统一招录审查、培训考核、派驻上岗,承担“火灾扑救、隐患排查、消防宣传”主要任务。
以点带面,全面夯实防控基础。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以建成的消防救援所为样板,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探索推广一种可复制、高效率的,创建消防救援所的“衡阳模式”。截至2022年11月底,全市187个街道乡镇成立“消防救援所”并实体化运行。目前,全市消防救援所累计开展防火巡查2500家次、督促整改隐患2231处、轮训微型站187次、扑救初期火灾13起,入户宣传868次、发放消防宣传资料30000余份,打通了基层火灾防控“最后一公里”和灭火救援“最先一公里”,为衡阳市基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责编:蒋伟岸
来源: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